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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编制的芜湖市地方标准《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正式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编辑:网站助管     发布时间: 2024-02-04

(本网讯)近日,由安徽省广告创新发展研究院芮宏明、沈幼平等多位专家牵头,联合芜湖市广告协会编制的芜湖市地方标准《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DB3402/T 62—2023)正式发布,该项研究得到了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对于加强芜湖市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于推进我省相关行业管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建设具有一定示范作用,更是安徽省广告创新发展研究院长期致力于“政产学研用创”一体化模式探索的标志性成果。

自2022下半年,标准起草小组积极开展标准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整理,系统总结芜湖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经验,提炼关键技术要点,并大量参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文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形成《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经完善和提升正式颁布实施。

《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的制定贯彻了合法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柔性监管原则等,旨在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行为提供统一的行政裁量参考。标准制定所引用的主要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广告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这些文件既是本标准制定的合法性根据,又被部分采用构成本标准的构成要件,从而保证了本标准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又能概括和吸收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经验,具有现实针对性。

《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文件的章节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职责与职权、行为规范与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免罚处理与行政指导、制度建设等章节组成。其中行为规范与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免罚处理与行政指导三个章节是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行为规范与程序规定”部分主要就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执法行为规范和违法广告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标准化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部分主要是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就食品广告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标注进行了分类规定,重点对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的适用情形及其裁量标准做了示例说明;“免罚处理与行政指导”部分主要针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免罚处理适用情形作了示例说明,并就免罚处理后的行政指导原则、方法、要求等做了规定。


添加:段雅雯   预审:罗铭   终审:张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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