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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春节期间商业广告活动合规提示

作者:    信息来源:广告监管处     编辑:网站助管     发布时间: 2024-02-09

      2024年春节将至,为规范全省各类商业广告活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就春节前后合规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发布十条提示。
提示明确,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确保依法合规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节日促销广告应明示优惠附赠活动的起止时间及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方式等。不得以不真实的营销噱头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不得对旅游景点、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地方特产、工艺品等不得以“特供”“专供”等为噱头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年货、礼包礼盒等商品广告不得宣扬“奢靡之风”“送礼文化”等不正之风。
    探店达人、网络博主不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等内容。
    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近视防控产品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等误导性表述。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甄别、注意防范,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添加:段雅雯   预审:罗铭   终审:张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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