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广告创新发展研究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规范殡葬领域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函

作者:    信息来源:广告监管处     编辑:网站助管     发布时间: 2025-03-29

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殡葬领域广告活动,现对全省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开展广告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殡葬领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殡葬领域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殡葬领域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四、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殡葬领域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如不得在广告中宣扬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内容。

五、殡葬服务单位、广告经营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殡葬领域广告,不得含有迷信的内容。如不得在广告中宣扬“皇家风水、稀世宝地”等涉及迷信的内容。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殡葬领域广告监管职责,加大殡葬领域广告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殡葬领域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广大群众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12315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24

添加:段雅雯   预审:罗铭   终审:张师帅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师范大学广告创新发展研究院版权所有